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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待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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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5/20
根据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政府采购的两家商业保险公司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分段支付比例”和“向困难群体倾斜比例”相关政策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普通住院报销。参保城乡居民住院及门诊特殊重症疾病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后应由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和比例自费费用累计达到起付线以上的,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进分段支付(见下表),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起付标准以上(元) |
分段支付比例 |
0-30000(含30000) |
57% |
30000-60000(含60000) |
67% |
60000-100000(含100000) |
77% |
100000以上 |
87% |
2019年度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0000元(按年度仅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二)特困人员供养对象、低保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2000元,分段报销比例提高10%。